|
"假破产"遭遇红灯 |
沛县抬高农业企业破产"门槛" |
日期:2003-09-13 |
来源:《中国农业市场》 |
作者:戴书林
陶正龙 甄宗才 张勇 |
|
破产有理,破产有利是过去部分"假破产"企业逃避客户债务,特别是逃避金融债务的"撒手锏",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。近日,沛县国内首创的农业企业破产法庭"预审"审查制度将这种"漏洞"彻底堵塞。
沛县是全国粮棉生产大县、全国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县和全国山羊板皮出口基地县,全县有狗肉、板皮、蔬菜等农产品加工企业近200家。近两年,随着企业改制力度的加大,企业破产的数量也不断增加,但是由于目前企业破产方面的法律、法规不健全等诸多原因,企业破产过程中"漏洞百出",国有资产流失严重。一些债务人利用"假破产"逃避各种债务,破产有理,破产有利促使他们"争相破产"。在加大农业工业化的同时,该县出台了行之有效的企业破产庭审审查制度,规范农业企业经营行为,抬高企业破产的"门槛",以开庭审理方式审查企业是否能够破产。庭审审查,由法院牵头,国资部门、审计部门、人民银行、中介会计(审计)机构和债务人、债务人的开办单位及主管部门、债务人职工代表、企业的债权人(金融机构等),以及上级法院代表和县政府有关领导参加。庭审审查,尤如"国际大专辩论赛"。首先由"正方及中立代表"就证明破产能力和破产原因的有关证据向法庭出示,并向债权人说明。"反方代表"债权人对上述书面证据和相关陈述发表质证意见,就有关情况向申请人、开办单位或股东代表、审计机构、职工代表质询,对证据的真实性、合法性,破产企业有无违法情形,是否存在破产障碍展开辩论。最后,由法官作出裁决。
|
|
|
|
|